审计处〔2022〕第2号
各相关单位(部门):
2022年3月至6月,审计处对“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建设等三个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过程管理,提升建设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建设项目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现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内容
2022年建设项目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详见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件。
二、整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学院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各相关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直接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任务,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开展整改工作专题学习研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和预防问题的措施。
(三)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各相关单位(部门)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制定审计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完成后,请于7月8日报送审计处。
(四)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各相关单位(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及时撰写和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主要包括专题学习研讨情况、问题成因剖析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鉴于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措施主要针对以后新建项目采取的具体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情况和完善规章制度情况等。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完成后,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审计处,同时报送问题整改相关证明材料。
审计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