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0年新修订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高校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责包括:
(一)经济活动审计
经济活动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责。经济活动审计主要包括预算执行审计、工程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
预算执行审计是对学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是高校传统的审计业务,目的是规范学校预算执行和管理,提高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益,促进学校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工程管理审计是对学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行为和零星维修项目管理行为进行的审计。
工程管理审计是高校传统的审计业务,目的是保障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活动和零星修缮项目工程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学校管理的中层干部履行岗位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目的是促进高校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保障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资金绩效审计
资金绩效审计,是指学院审计处和审计人员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对学院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资金绩效是资金使用产生的“绩”和“效”。“绩”是指资产使用产生的业绩,“效”是指资产使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
资金绩效审计的目的是提高学院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助推实现经济活动预期目标,助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院资金绩效审计对象分为二级单位和特定项目。
(三)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是对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查,促进学校完善内部治理,防范经济活动风险。
(四)政策落实审计
政策落实审计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校内部审计提出的新要求。
政策落实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对高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落实学院发展规划、战略决策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
政策落实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学院发展规划、战略决策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