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办公室﹝2024﹞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 年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24〕15 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学院牵头开发、有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的生产实践项目,且须符合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
二、申报限额
我院限报1项。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目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2、各二级学院以此次申报为契机,加大对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的吻合度调研,推动优势主导专业和区域内行业龙头、产业头部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真正实现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学结合。
3、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标准》(附件 1)开展项目推荐,与合作企业充分沟通,结合合作内容、相关协议、合作成效等内容,联合准备申报材料,于11月4日16:00前,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推荐书》(附件 2)、《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申报条件对照表》(附件 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4)及相关佐证材料(word、Excel 稿和 PDF 盖章件)以“二级学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文件夹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gzlbgs@szjm.edu.cn,联系人:李海;联系方式:65111226,逾期不再受理。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