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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浏览数:

高质量发展办公室﹝2024﹞2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1号)精神,为做好我院省“双高”建设中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全面梳理学院“双高”建设情况,持续推动各专项建设任务落实落细,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以学院“双高”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突出内涵质量,重点考察阶段性建设成效,促进建设终期任务完成。

(二)问题导向。对未完成或偏离任务目标的原因及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明确改进措施,强化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三)结果导向。依据任务完成度及质量,最终评价结果作为推荐遴选国家和省级下一阶段重点项目的参考依据。

三、评价内容

学院省“双高”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落实情况;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支撑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的贡献度,社会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的成效;项目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等。

四、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2023年12月29日前)

学院召开省“双高”建设中期评价工作部署会议,确定责任部门,分解指标任务,明确各部门联系人。

(二)中期自评(2024年1月10日前)

1、撰写自评报告。总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参考样式见《XX学校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中期总结报告》(附件1)。报告内容为2021年以来的建设内容(截止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工撰写各部门自评报告。(各部门分工详见附件5-1)

【责任部门:院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学工处、科技处、高质量办、校企合作办、国际处、智慧校园中心】

2.凝练典型案例。各责任部门着重写自2021年以来建设期间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凝练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与突出成效,撰写3个典型案例,注意凸显“高”、彰显“强”、体现“效”,重点突出可复制的模式、可借鉴的机制、可推广的经验等。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 字以内。参考样式见《XX 学校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典型案例》(附件2)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国际处各提交1个案例】

3.逐项自评任务完成度各责任部门对照“双高”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根据任务分工表(附件5-1)填报目标完成情况,基于完成情况客观自评,填写《XX学校省高水平高职学校任务完成情况自评表》(附件3)。财务处牵头填写资金预算与支出情况,参考样式见《XX学校省高水平高职学校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统计表》(附件4)。

4.提供佐证材料。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应能直接、有效支撑各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佐证材料以PDF文档格式呈现,按照建设任务顺序梳理汇总,并注明其所佐证的建设任务。

5.报送材料时间以上材料纸质版(含各指标佐证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1月10日前报送至高质量发展办公室(善治楼404),联系人:肖媛,办公电话:65111226(内线8226);电子版发送至gzlbgs@szjm.edu.cn。

(三)自评报告、典型案例形成初稿(2024年1月15日前)

学院高质量发展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结合各责任部门自评和典型案例情况,对学院“双高”建设中期执行情况进行凝练、总结,编制学院“双高”规划实施中期自评报告、典型案例。

(四)审定报告(2024年1月18日)

学院“双高”建设中期自评报告、典型案例(审议稿)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审定。

(五)报送报告(2024年1月19日)

根据学院党委会意见对学院“双高”建设中期自评报告和典型案例进行完善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地开展中期评价,杜绝弄虚作假、信息失真,对所有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各责任部门要以此中期评价为契机,对照学院“双高”建设目标任务要求,深入检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三)各责任部门要凝练特色经验与做法。案例选择要典型,凝练出可复制的模式、可借鉴的机制、可推广的经验等,反映真实性、典型性、启发性、可读性,图文并茂。

高质量发展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