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办公室﹝2023﹞4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3〕1号)要求,为做好学院2023年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现就相关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一)填报《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综合考核全年考核自查表及部门分工》(附件一)中,“情况说明”一栏为空白的观测点,并撰写不超过200字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一栏中已标注“本数据采集点无需学校提供数据和佐证材料”的观测点,无需填报。
(二)根据本年度学校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完成情况,分模块撰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3年度绩效总结报告》(附件二)。
(三)“专业建设”考核指标需撰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专业建设报告》(附件三),包括学校本年度专业设置与专业组群情况、专业与区域产业匹配度情况、专业数字化升级情况等。
二、填报要求
相关数据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学院2023年度综合考核全年考核自查表及部门分工》填报要求
1、根据《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3〕1号)相关要求,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评,填报实际数值(具体部门分工见附件一);
2、在“情况说明”栏目中,填写不超过200字的情况说明;
3、每项填报指标需附相关的佐证材料,并统一打包至对应的文件夹,文件夹以表格中“观测点”名称命名。
(二)《学院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3年度绩效总结报告》撰写要求
各部门根据《学院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3年度绩效总结报告分工及要求》(附件四),对照《学院承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任务(项目)一览表》(附件五)任务清单,分模块撰写完成情况。对报告中提及的举措和成效,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予以说明。
(三)《学院2023年度专业建设报告》撰写要求
正文不超过6000字,佐证材料不超过100页(具体格式见附件三)。除专业布局调整优化情况外,其他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5日;
2、会议研讨: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3:30在线研讨;
3、数据上报:请各部门于2024年1月5日下班前,将《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综合考核全年考核自查表及部门分工》(附件一)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3年度绩效总结报告》(附件二)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专业建设报告》(附件三)及相关的佐证材料以部门名称打包发至指定邮箱:gzlbgs@szjm.edu.cn,邮件标题为“部门名称+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电子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媛,办公地点:善治楼404,电话:65111226(8226)
高质量发展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