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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并征集校企合作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数:

校企合作办〔2024〕5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精神,建设集聚教育、科技、产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咨询组织,承担校企合作政策咨询、项目论证等工作,现将我院校企合作专家库专家候选人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性质与任务

专家库是由学院聘任负责指导校企合作工作的专家组织,主要任务包括:

(一)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和协助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校企合作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推进校企合作资源建设和共享;

(三)承担学院委托的校企合作项目评审及其他任务;

(四)为学院校企合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库推荐范围

(一)学院聘任的产业教授;

(二)政府和业界专家;

(三)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家;

(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三、推荐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产教融合有关政策;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熟悉产业和人才需求,具有丰富的产业融合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

四、推荐指标

学院聘任的产业教授自然成为专家库成员(需直接填写专家推荐表)。除此之外,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和部门工作实际,推荐2-3名人选。

五、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专家推荐表》和《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2月9日前报送至善治楼404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zlbgs@szjm.edu.cn。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填写信息完整、真实、准确。研究方向、职称专业、主要经历、成绩荣誉等信息,将作为后续抽选专家参加评审、咨询等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

联系人:李海丁可

联系电话:62910059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