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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浏览数:

校企合作办〔2024〕6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5号)和《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苏经院党字〔2024〕7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经研究,学院拟开展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江苏省、苏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需求,建设一批集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落实“一体两翼”改革新举措,探索产教融合新路径,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培养更加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能支撑。

二、建设内容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设置随动产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随动企业、课程开发随动岗位的要求,与合作企业开展不局限于以下建设内容的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共同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共同建立课程体系与开发教材;共同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共同开展社会培训服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

三、建设期限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周期三年,根据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日常管理与考核按照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校企双方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2.合作企业具备良好资质。重点选择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头部企业、地方优秀企业或新兴产业企业,优先支持与大型国有企业、苏州地标企业开展合作。

3.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合作企业需围绕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投入,或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五、申报数量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主动对接相关企业,组建团队积极申报,每个专业群至少申报1个现代产业学院。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报送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含Word 版和PDF盖章版)以“xx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gzlbgs@szjm.edu.cn,联系人:丁可;联系方式:62910059,逾期不再受理。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