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院整体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2年元旦、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2年1月1日—1月3日,共3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学生:期末考试考完即可离校。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1月17日放假,2月20日上班。
三、寒假期间业务办理
1.用印用章和财务业务安排
学院用印用章:每周周二、周四全天(春节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62910307。人事用印:1月21日上午、2月10日上午,联系电话:62910414。财务处对公业务:1月21日上午、2月10日上午,联系电话:62910202、62910203。
2.后勤保障和图书借阅安排
湖畔一聚餐厅正常营业,其余食堂寒假期间暂停营业。校园商铺自1月20日起暂停营业,恒信超市每周一、周四上午10:00至下午3:00营业(除夕至正月初四不营业,初五营业)。图书馆1月24日、2月18日开放,可以办理图书借阅及归还。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期末教学相关工作。本学期第19周答疑周调整为线上答疑,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线上答疑的组织、过程的监管、质量的把控。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疫情防控各工作组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沟通协调,强化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学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运转顺畅。要引导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疫情防控信息。
3.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教职工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学生返回家中后,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全体师生员工均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未经审批擅自离开所在的设区市或隐瞒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工作。寒假期间进出人员的查验、登记、测温等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现行防控规定,严控无关外来人员进校,快递、外卖服务人员一律不进校。因公外来人员、学院乙方服务单位人员、产教园企业工作人员按常态化疫情管理要求严格办理入校审批手续,否则,一律不得进校。
5.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及服务保障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假期工作正常运转,若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6.如上级有特别通知和要求,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