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18号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苏经院党字〔2022〕73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2022年度立项且未结项的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二、结项条件
(一)完成《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计划的课程建设任务,并填写《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书》(附件3)。
(二)完成下列验收材料:
1.该课程的新课程标准。要求:修订后的能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新课程标准,新课程标准应在本课程原课程标准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新课程标准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充分挖掘思政元素和资源,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将思政元素融入教学章节、知识模块、学业评价等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
2.该课程的新教案及新课件(完整的全套教案)。根据上述新课程标准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教案及新课件。
3.该课程的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1-2个。
4.该课程的原创性数字化课程思政资源(视频类教学资源、图片类教学资源等)1-2个。
三、结项程序
(一)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二)二级学院(部)审核: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明确初审意见,并填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汇总表、结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善治楼208室,汇总表、结项申请书及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013011007@163.com。
(三)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
(四)结果公布: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公布项目验收结果。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结项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被评为“优秀”的项目在各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中优先推荐。
(二)经验收达优秀等级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院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三)针对结项不合格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一年,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教务处教育研究中心王珍珍;电话:0512-62910208(内线8208)。
附件:1. 2023年度立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一览表
2. 2025年度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汇总表
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书
4.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案例(模板)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