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军部[2021]42号
各教研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处〔2021〕39号)文件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的中心任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体现“考是真考、优是真优、全程真用”原则,现就2021年度体军部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杨传景
成员:陈 寒(兼分工会主席)、温丙帅
二、考核对象
体军部全体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
三、考核内容
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18-20日,体军部直属党支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布置考核工作。
2.12月20日-21日,被考核人员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激光打印机正反打印于一张A4纸上)。
3.12月22日,被考核人员在支部内做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和测评。
4.12月22日,确认并签字教职工岗位绩效业绩积分表(人事处下发)。
5.12月22日-24日,体军部直属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和测评的基础上,按照学院下达的参选优秀指标数(分配名额见附件2)初定拟推荐参评优秀人员名单及其余人员考核结果并公示。
6.12月24日下班前, 体军部直属党支部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7.12月21日-31日,学工处、组织部、人事处按下达的优秀指标数组织院级考核。
8.2022年1月4日-14日,学院会议审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公示。
9.2022年1月16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与材料归档。
五、其他说明
(一)部门推荐参与评优须结合部门实际工作开展,在学院评优条件基础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积极主动并认真落实部门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工作。
2.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三教”改革要求,积极推进体育、军事课程的教育教学改革。
3.围绕“四位一体”体育课程教学模式,落实“433”学生成才工程要求,规范高效完成校园群体竞赛的组织实施。
4.在学院及部门组织如体育健康文化节、体育运动会、体质健康测试、群体竞赛等重大活动及工作中尽责履职、表现突出。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推荐参与评优:
1.不能按时高效完成部门布置的工作。
2.不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课堂规范、疫情防控、请假考勤、综合治理等),并对部门建设发展造成影响。
3.由于渎职或失职,对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等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1:《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2021年度考核参评优秀等次名额分配》
体育与军事教学部直属党支部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