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研修室位于图书馆五楼,仅供我校师生开展专题性学习研究和学术研讨使用。为规范研修室管理,读者需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条 研修室预约
(一)凡是以学习、研讨为目的,符合服务对象和人数要求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 研修室最早可以提前3天至现场预约。地点:图书馆四楼电子阅览室,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14:30——20:30,联系老师:庄老师,电话:62910706。
研修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20——11:20 12:30——16: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读者现场填写预约申请表,本人及团队成员相关信息,选择预约室和预约时间,填写讨论主题,知晓安全须知等。
(四)同一人或同一小组不得同时预约多个研修室。
(五)因特殊原因研修室无法正常开放时,图书馆将提前通知已预约成功的读者,并另行安排时间使用。
第二条 研修室使用
(一)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到场,押证件,由工作人员开门。
(二)每次使用时间为2小时,如条件允许可再续用2小时。
(三)爱惜研修室内设施,保持室内清洁,食品、饮料不允许入内。
(四)研修室内无隔音设施,开展研讨活动时应轻声交流,切勿喧哗。
(五)使用期间,勿反锁房门,以便工作人员有管理之需时可以随时入内。
(六)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若有遗失,读者自负其责。
(七)研修室使用完毕,应将桌面清理干净、桌椅排列整齐。
(八)严禁在研修室内吸烟、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九)研修室仅供读者学习、研讨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自习和集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使用权。违规情节严重者,暂停研修间使用权限,并抄送教务处、学生处和相关学院。
第三条 归还手续
(一)研修室使用完毕,使用者须通知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对室内设备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卡离开。
(二)使用结束后请提供三张活动现场照片,并交给工作人员,作为再次预约的依据。
第四条 取消预约
预约后若不能按期使用,请及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取消预约,预约者累计发生3次以上违约行为,则将取消其一年内的预约使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