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0年9月以来,我院心理委员积极投身“学会爱”主题活动,关注同学心理动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进行朋辈心理辅导,引导学生“爱自己、爱家庭、岗位、爱社会、爱党、爱国、爱民族”,为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心理委员,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名额
各学院心理委员总数的15%。
二、参评对象
全院各班级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1.积极投身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学会爱”主题教育活动。
2.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认真组织开展心理主题班会等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构建积极、团结、向上的班级氛围。
3.能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同学,对同学关心关爱,为他们提供朋辈心理支持和帮助。
4.认真完成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无缺席记录。
5.按要求认真填写每周一的《班级心理动态表》,能有效识别危机情况,反馈信息及时、准确。
四、评选办法
1.申报推荐。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积极申报,并根据他们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开、公正、公平地组织评审,推荐出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填写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见附件1)。
2.审核评定。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候选人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表彰,颁发“优秀心理委员”证书。
3.宣传带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进行优秀心理委员先进典型宣传,并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组建心理委员朋辈讲师团,分享工作方法和经验,分享成长心得,以带动更多的心理委员做好朋辈心理辅导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简明扼要、事迹突出。(附件1)
2.事迹材料:围绕担任心理委员期间的工作方法、突出表现、取得成效等撰写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800字以内。(参考附件2)
3.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以上纸质、电子版材料于6月21日前交学生处,联系人:张艳, 62910108。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