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处〔2018〕0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本着以量化考核为主、客观高效的原则,现就2018年度二级学院校企合作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各二级学院
二、考核标准
校企合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根据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的不同,分解各项指标的分值(见附件一),通过考核计算得分。
评价指标侧重考核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方面上的落实情况,二级学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的参与度与融合度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列入相关专项考核。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1、二级学院自评总结。
各二级学院按考核指标和考核点收集、整理原始材料,结合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并完成书面总结与相关支撑材料。
2、学校考评
由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汇总考核材料后提交学校各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赋分。
3、审议考核结果
由校企合作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提出建议考核结果,报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审议。
4、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由校企合作办向被考核者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对考核不合格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由主管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完成自评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018)》(附件1)、《年报附表2018》(附件2)、二级学院自评总结、相关支撑材料书面稿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年12月18日报校企合作处,电子稿发送至879314692@qq.com。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62910887(内线8887)
附件: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018)
2、年报附表2018
校企合作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