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处〔2018〕01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学院“两聚一成”的办学定位,结合我院开展校企合作实际工作,宣传校企合作办学成果,总结推广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的典型案例,现就学校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申报要求
1.申报案例为近三年内发生,且案例主要成果的形成时间为2018年。内容详实,真实有据,字数3000字左右。
2.选取的案例应特点鲜明,成效明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示范性。
3.案例内容包括合作项目名称、合作方介绍、项目合作背景、合作内容,经验及主要成效等,并结合案例内容配3-5张照片、图表。
二、案例数量要求
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产学研合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至少选择申报两个典型案例。
三、材料报送事项
校企合作案例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企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879314692@qq.com。
四、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62910887。
附件:校企合作案例撰写基本格式
校企合作处
2018年11月29日